切实落实安全责任 全面推进平安建设
文章来源:物业部 作者:程海鹏 发布时间:2017-12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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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2月28日上午刘继芳书记、周国民副所长主持召开了所长办公会,会议回顾了近期北京市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,总结了我所在开展“安全生产大检查”、“消防安全隐患整治”、“创建平安单位”等活动中采取的一些措施,发现和解决的主要问题。会议对年底我所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:
一、切实落实一岗双责,进一步明确各处室负责人是本处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,安全员和职工是直接责任人。
二、要抓落实、抓细节,要在防水、防电、防火、防盗四个方面下功夫。各处室要彻底清理杂物、检查线路,不得在电器附近、电源线上堆放杂物。要使用有三“C”标志的合格插销板,不得在插销板上连接过多设备,连接设备不得超过插销板负荷。
三、严禁在楼内为电动车电瓶充电,严禁使用热得快、电水壶等大功率电器。以后发现以上现象,要对直接责任人在全所进行曝光。
四、提高职工防护意识,不在办公室存放贵重物品,离开办公室要随手锁门。图书馆楼隔离系统已经启用,要共同维护隔离效果,通行后随手将隔离门锁闭,保持隔离效果,防止闲杂人员、推销人员进入工作区。
五、加强对新职工、聘用职工、学生安全防范知识培训,要学会发现消防隐患和不安全因素,要学会使用灭火器,掌握发生初期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的基本知识。
六、要求职工注意信息安全,不转发不良信息,不打开不安全链接,发现不良信息要及时删除。
会议还要求加强IC空间、网络机房、书库等重点部位的管理,要落实安全责任人,要认真排查安全隐患。要求参会人员会后及时向本处室领导汇报,要及时将会议内容传达到全体职工。
